吴江清楚时进公司表面上是做进出口的,但极有可能是个洗钱公司,否则陈展不可能这么嘴硬,吴江说:“郭小月是三起杀人嫌疑人,如果你不合作,是在包庇罪犯。”
陈展把吴江的话当作耳边风,根本不予理睬。
吴江办案多年,从没见过这么不合作的人,但又拿陈展没办法,他们只好回到下榻的酒店,思谋对策。
吴江要求香港警方配合,从汇丰银行入手调查,他们从时进公司账户上查到郭小月汇来的500万,钱还在陈展的账户上,这说明郭小月应该还在香港,陈展可能在帮郭小月想办法把她送往他国。
这让吴江和小克微微放心。吴江请荃湾警署利用手段窃听陈展的手机通话,虽然这是件容易的事,但配合他们调查的方警长说要局长批才行,因为这样侵犯陈展的隐私,是要受到起诉的。
小克觉得香港的法律比内地更严格,在长江警方是可以随时窃听嫌疑人的电话的。当然,因为陈展在香港没有犯罪记录,香港警方不会把他当作嫌疑人对待。
吴江只好去求他们的局长,把陈展帮助郭小月洗钱的证据放在局长的办公桌上,说明郭小月对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,而且极其危险。局长觉得如果不答应吴江,吴江一定会向公安部求助,如果公安部出面,他们还是要照办,到时可能会弄得很尴尬。他犹豫了一会儿,终于答应吴江的要求。
方警长拿到局长特批的指令后,叫技术科的警员帮助窃听陈展的手机。
现在的窃听技术已经非常高超,不须要安装窃听器到陈展的手机上,利用网络技术进入移动公司的系统,就能窃听到嫌疑人的通话,所以,给警方带来便捷的通道。
他们很快就窃听到了陈展和郭小月的通话,也许他俩没想到香港警方竟敢窃听吧,所以,他们毫无顾忌地讨论着。
陈展正在帮郭小月办理去澳大利亚的旅游签证,然后把郭小月的钱汇到澳大利亚一个公司的账户上,所以,郭小月必须耐心等几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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