默认冷灰
24号文字
方正启体

第914章 第一个死者(8) (3 / 5)

作者:毛德远 最后更新:2026/8/3 2:06:22
        “是的,我们都约好不带女朋友或者家属,因为她们会劝阻我们喝酒……酒真是好东西,能刺激人的神经,使人高度兴奋,李白有诗云:‘人生得意须尽欢,莫使金樽空对月。’;‘将进酒,杯莫停,与君歌一曲,请君为我倾耳听……’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当时吴收把车停在哪里?”吴江再次打断他的话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停在明记餐厅背后的小树林里,怎么了,这有问题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没有问题,我知道那片小树林,听说晚上有不少情侣在那里散步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对,但是当时我没有看见有人在那里散步,毕竟已经比较晚了,我们到明记餐厅时都快凌晨一点钟了。”这时,罗东的手机响了,他看了一眼,然后伸手摁下拒听键,吴江眼尖,看到来电的是吴收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吴收在和你们吃宵夜时,中途有没有离开过?”吴江认为吴收有可能中途离开去现场杀人。“有离开过,一次是去吴收的车上取酒,我们喝到将近两点左右时,已经把两瓶五粮液喝光,吴收提议继续喝,大家同意,于是,吴收又去车上拿酒,拿来了两瓶五粮液,打开酒瓶之后,我们继续喝,直到结束,我们又喝完了一瓶半的五粮液,剩下的半瓶酒,吴收带回去了。我们是一起回家的,吴收叫了代驾员,一起把我们送回家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吴收去车上拿酒用了多长时间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大概10分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怎么记得那么清楚?”罗东的回答令吴江失望,因为从明记餐厅到芳华小区来回最少得45分钟,哪怕是骑最快的摩托车,抄最近的路来回了得30分钟,加上要用东莨菪硷将敬晓雯迷倒,再用尼龙绳勒死她,最少要花去10分钟,所以,吴收是不可能中途离开去杀人的,除非罗东酒喝多了,忘记了时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当然记得很清楚,在这四个人当中,我的酒量最好,当时我才喝完半斤的五粮液,头脑清醒着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吴收第二离开你们,是去干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
(←快捷键) <<上一章 举报纠错 回目录 回封面 下一章>> (快捷键→)

大家都在看?